- · 《建筑与文化》编辑部征[10/30]
- · 《建筑与文化》杂志社刊[10/30]
- · 《建筑与文化》期刊栏目[10/30]
- · 《建筑与文化》数据库收[10/30]
- · 《建筑与文化》投稿方式[10/30]
- · 建筑与文化版面费是多少[10/30]
两高等部门:盗掘古建筑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高健 此外,《意见》规定,对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者可以依法认定主犯,以全链条打击文物犯罪网络;对有文物违法记录或犯罪前科人员及国家工作人员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高健
此外,《意见》规定,对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者可以依法认定主犯,以全链条打击文物犯罪网络;对有文物违法记录或犯罪前科人员及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相关犯罪的,可酌情从重处罚;对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情形的,依法从宽处理。同时,《意见》还要求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全面打击文物违法犯罪。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
根据《意见》规定,文物犯罪案件的犯罪地既包括工具准备地、勘探地、盗掘地,还包括涉案文物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加工地、储存地等,以解决实践中“由物及案”的管辖难题。同时,为有利查清事实、提高办案效率,《意见》还就妨害文物管理犯罪案件的并案处理作了规定。
【来源:京报网】
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对相关妨害文物管理行为的认定。
《意见》规定,针对古建筑、石窟寺等不可移动文物中包含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部分实施盗掘,符合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的,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追究刑事责任,并明确了“多次盗掘”的认定标准。针对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不可移动文物未遂,同时构成其他文物犯罪的情形,《意见》明确择一重罪论处。《意见》还立足办案实践,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的“明知”和倒卖文物罪中的“以牟利为目的”的认定,作出了指引性规定。
流程编辑:U022
《意见》还明确就涉案文物是否属于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特定类别的不可移动文物,是否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以及有关行为对文物造成的损毁程度和价值影响等事项,均可以进行认定和鉴定评估,并要求鉴定评估报告应当依照《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格式文本出具。
文章来源:《建筑与文化》 网址: http://www.jzywhzz.cn/zonghexinwen/2022/0906/1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