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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院:古思州悠久的土司建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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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古巷道 田氏土司故居大门 牌坊雕刻 岑巩县注溪镇衙院村衙院组,位于思州古城西部,距县城近30公里,与镇政府所在地相邻,这是一个美丽的土家族山寨,寨前清澈的龙江河川流不息
古巷道
田氏土司故居大门
牌坊雕刻
岑巩县注溪镇衙院村衙院组,位于思州古城西部,距县城近30公里,与镇政府所在地相邻,这是一个美丽的土家族山寨,寨前清澈的龙江河川流不息,寨后桐林如海、松杉滴翠,环境优美。衙院有村民66户286人,其中田姓土家族58户268人。这里是古思州田氏土司故居,其璀璨的田氏土司文化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历史沿革上看,衙院田氏土司历史文化悠久。
岑巩古名思州,始名于唐。据史料记载,古思州的建置大概是在隋朝后期或唐朝武德初期,元至元十八年(1281年),因司署(凤冈)毁于火而移治清江(即今岑巩老县城)。古思州由田氏土司管辖,历时长达八百多年。由于清江地处中原进入西南的要塞之地,交通及地域优势明显,徙治后,田氏土司管辖的思州政治、经济、军事及文化等各方面均得到较快发展,辖地扩张迅速,统管了“川东半壁,湖南一隅,夜郎全幅”。不久,改思州宣抚司为宣慰司。后又屡改为军民安抚司、宣慰司、宣抚司,治所皆在清江,统辖区域相当于当今大半个贵州省的面积。明洪武元年(1368年),岑巩境地仍置思州宣慰司,建治于都坪(今岑巩老县城)。明永乐年间,思州田氏内讧,土司政权被裁废,朝廷遂将思州改土归流,在今岑巩境地建置思州府,实行土流并治,仅管辖四司八里。
自元末田景贤将思州治所迁移至清江后,在离治所10余公里的注溪造衙起屋,作为子孙后代的世居地。乾隆《贵州通志》卷5《山川·思州府志》载:“注溪,在城西南三十里,宣慰田氏子孙世居于此。”永乐年间,思州宣慰使田琛被诛,其子孙逃散,祖坟被刨,子孙世居地注溪衙院荒废。田氏土司政权败落200多年后,田景贤后裔子孙田维栋回归故里思州注溪居住。康熙年间,田仁统考中武举人而步入仕途,在废墟上重建家园。
从建筑风格上看,衙院房屋代表土司建筑的最高艺术成就。
乾隆年间,田氏嫡裔田茂英在衙院重建15座大窨子,衙院房屋建筑仿衙门样式而建,四周筑有泥石土墙,俗称“衙院”。房屋建筑规模宏大,工程艰巨,居宅壮丽,在古思州属首屈一指。住宅坐西朝东,东西宽半华里,南北长1公里,为椭圆形。每座窨子就是一座宽敞的院落,砌有石墙、石门、石踏跺、石巷道等,石门重檐翘角,显得古朴庄重,窨子内建木构正房、厢房外,还建有对厅,构成“四合院”式,院内以料石铺砌四角天井,十分幽雅。
大院内木屋建筑,具有民族特色,以歇山式屋顶为主,分正房、厢房、对厅等,连接成走马转角楼。正屋内有边三间或连五间两种。正屋基比厢房地基一般高0.9米,正屋前左右两侧建造厢房,有连二间或三间,一楼一底。其房屋建行很讲究带个吉利的“8”字,房高1.98丈或1.88丈(即6.6米)。中堂过间1.28丈,开间1.18丈等等。木屋建造,不用一钉一铆,梁柱间的衔接是用凿栅扣住,异常坚固。
现存房屋建筑为古砖石院墙和框架式木结构建筑,总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每座独立庭院又外围砖墙、内建木房。院落之间,有花石巷道相通。砖墙檐下绘有梅、兰、竹、菊、荷花,人字形墙上绘有“书扇叠葫芦”图案;大门呈“八”字形,门楣正中刻“八卦太极图”。正房正中是供奉祖先和议事的堂屋,前为“吞口”,后为巷道,两侧套间为卧室和厨房。堂屋壁上贴有神榜,神榜下装有神龛,正屋均装“六合门”,取“天以四方”、“五行说”、“天下一统”之意。思州田氏土司是贵州四大土司之一,世袭800多年,田佑恭等被土家族尊为“土主”、“土王”,衙院田氏嫡裔住宅安装“六合门”大门,标榜土司门第的显赫。
厢房为吊脚式翘角楼,楼上围有栏杆。房门、窗棂上浮雕“龙马腾空”、“凤凰展翅”、“麒麟昂首”、“仙桃献寿”、“榴含百子”、“书剑传宝”等图案。整个建筑布局合理,结构紧凑,其形制、风格、装饰与摆设,既有汉族传统艺术格调,又有浓郁的土家族建筑特色,极具历史、文化、艺术价值。
衙院土家寨建筑,惜在民国时期惨遭火焚,15座窨子的木屋被烧毁14座,如今仅完整保存1座。
从墓葬文化上看,展现田氏土司礼仪制度的威严。
文章来源:《建筑与文化》 网址: http://www.jzywhzz.cn/zonghexinwen/2020/1110/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