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与中国之治

来源:建筑与文化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6-16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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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化的创新发展显现着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雷锋精神作为中国先进文化的内核,始终在民族的崛起和复兴中

文化的创新发展显现着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雷锋精神作为中国先进文化的内核,始终在民族的崛起和复兴中释放光芒,凝结着中华文明永恒的文化精华。雷锋精神孕育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时期,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淀,又是革命文化在现实的精神果实,构成中国之治独有的文化标识。在实现中国之治的过程中弘扬雷锋精神,更能凸显雷锋精神对推进中国之治的实践价值。

一、雷锋精神在中国之治中的地位

文化是一个国家的灵魂,是一个民族最深沉的精神基因。文化的繁荣发展贯穿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全过程,没有文化的支撑和引领,就不会有独特的中国精神、卓越的中国智慧、成功的中国方案。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性工作,不断发挥文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凝聚性和创造性作用,为中国之治提供了永恒的精神动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详细阐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具有的“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使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1]的显著优势,突出优秀文化在兴国强国中的重要地位,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有着深厚文化传统,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思想体系,体现了中国人几千年来积累的知识智慧和理性思维”[2]。正是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对文明成果的传承和积淀,赋予了我国鲜明的民族特色和独特的文化标识,滋养着国家制度日趋完善和发展,推动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逐渐向现代化迈进。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时代典范,雷锋精神无疑是新时代最具感召力的行动号角。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雷锋纪念馆时指出,“雷锋精神是中华五千年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结合”[3]。雷锋精神充分体现了雷锋对坚定不移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道路自信,终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自信,建设社会主义从而实现共产主义的制度自信,传承中华文明优秀成果以及革命精神的文化自信。《决定》第七条指出“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1]的具体任务,进一步彰显以雷锋精神为代表的先进文化精髓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同时,《决定》第七条还详细指出“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1]等举措。针对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相关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作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以及实施途径,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纲要》中将“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4]作为新时代公民道德实践养成的路径之一,指明“学雷锋和志愿服务是践行社会主义道德的重要途径”[4],为公民积极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作出明确要求,引导公民自觉将道德建设转化为中国之治的精神动力,更加凸显雷锋精神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独特地位。弘扬雷锋精神,就是将雷锋精神融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的全方位,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从而巩固中华儿女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基础。雷锋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彰显,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鲜明特色,更是全国人民为中国梦不懈奋斗的力量源泉,呈现出符合中国之治的时代特征。

二、雷锋精神对中国之治作用的内容

(一)雷锋精神对于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作用

一是确立为人民服务的核心道德价值。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实质和核心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不仅是唯物史观在道德领域的核心价值指向,而且也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要求。雷锋曾在日记中写道过,“我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5],作为一名无产阶级战士,从其身上所体现出来的精神实质便是为人民服务的核心道德价值。正是因为雷锋行为之普通、身份之普通,才使得雷锋精神能够超越某些空洞、乏味的思想教育从而成为公民更容易、更愿意接受的道德理念。雷锋精神中所蕴含的“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5]的人生理想,终将成为社会主义社会每一位公民的核心道德价值追求。二是树立正确的集体主义意识。集体主义是调节个人和社会集体之间利益关系的意识观念,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始终秉承的基本道德原则。雷锋不止一次地写道,“我为自己给国家、给党做了一点点应该做的工作而感到高兴”[5],可见,雷锋追求自身价值的实现,满足了自身尤其是精神上的需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更大集体的利益。正是雷锋精神所体现的时时以集体为先、事事以集体为重的价值理念,为当前公民在名利诱惑、利益冲突和外在压力下如何树立集体主义意识、怎样坚持集体主义提供了最基本的借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倡导雷锋的集体主义意识,更有助于解决现实的实践利己问题,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集体主义意识。三是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感。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要求每一位社会成员都能“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而雷锋作为践行“五爱”的模范和典型,其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如何爱的实践智慧恰好是当前所有公民应该重视和学习的。雷锋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在其日记中出现最多的词却是“党”“祖国”和“社会主义”,正是这大爱的胸怀、深厚的情感,激励着雷锋一生为社会主义事业不懈奋斗。因此,雷锋精神中凝结的“从小爱到大爱”的高尚情感始终在祖国大地上广播,为公民道德情感的培育提供了生动的样板。

文章来源:《建筑与文化》 网址: http://www.jzywhzz.cn/qikandaodu/2021/0616/7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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